吴正波律师处境视角从当事人的处境看,开端是:一份仅有几页纸的起诉意见书,摆在吴正波律师面前,上面记录着邵某某盗窃铝板的案件详情。2024年5月6日,邵某某在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实施盗窃行为,当日就被邻水县公安局抓获到案并刑事拘留。
接案:初遇挑战
接案第1天,吴正波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邵某某盗窃铝板获利5418元,经认定被盗铝板价值9223元。案发后,邵某某退还废品收购站老板5418元,被盗铝板全部退还被害单位,家属还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6000元并取得谅解。但如何在众多情节中精准提炼出对邵某某有利的因素,成为首要难题。
准备:深入剖析
接案第3天,吴正波律师开始收集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法条,研究类似盗窃案件的判决结果。同时,与被告人家属沟通,协助在开庭前全额预缴了罚金3000元,向法庭展示积极的悔罪态度。
庭审:据理力争
庭审当日,吴正波律师围绕从宽情节充分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指出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赔赃款、退还铝板、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小。还强调邵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结果:终获缓刑
最终,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下来后,吴正波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次案件的关键要点和辩护策略。
后续影响
这次经历让吴正波律师在后续的刑事辩护中,更加注重对被告人从宽情节的挖掘和梳理。在之后的盗窃案件中,都会仔细审查被告人是否存在坦白、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并积极推动被告人预缴罚金,向法庭展示悔罪态度,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