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任某某是本案申请人,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是被申请人。这是一起因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等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任某某原本在该公司工作,工作时受了伤。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起了争执。任某某请求确认2025年12月25日解除劳动关系,还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约16.8万元。任某某受伤后,和公司多次协商赔偿,却一直谈不拢,心里十分焦虑,不知道自己这伤到底能拿到多少赔偿,未来生活该怎么办。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任某某和公司协商无果后,委托了陈步青律师提起劳动仲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任某某的工资发放记录、医疗票据、工伤认定材料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光是整理这些资料,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之后,陈律师确立了包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在内的四项仲裁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觉得有些请求没依据或者超出法定标准。陈律师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X》相关规定,一项一项地论证各项请求的合法性和计算依据。2026年3月3日,陈律师根据证据补充情况,依法增加了关于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这体现出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一直在跟进案件事实,并且能及时做出调整。
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阶段,陈律师一方面坚持维护任某某的合法权益底线,另一方面考虑到仲裁与后续执行的时间成本,积极和被申请人沟通。前后沟通了多轮,陈律师付出了很多努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陈律师精准梳理了工伤赔偿与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要点。当发现案件有新的证据和情况时,及时追加工资差额请求。并且通过设置逾期支付违约金条款,保障任某某能真正拿到赔偿款。比如,如果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任某某可按90,000元申请执行,这就大大降低了执行风险。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陈步青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参与办理大量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熟悉相关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还办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有丰富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经验,帮助多名劳动者成功通过行政诉讼使工伤行政部门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最终改认为工伤。
写采纳情况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陈律师提出的各项请求和论证,都围绕法律规定,有理有据。虽然没有明确说哪些意见被直接采纳,但从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来看,陈律师的努力和策略是有成效的。
案件裁判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12月解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各项伤残补助金、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等共计85,000元,分两期支付;若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申请人可按90,000元(扣除已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放弃其余仲裁请求,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及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
任某某原本要求赔偿约16.8万元,最终通过调解拿到85,000元。虽然赔偿金额没有达到最初的诉求,但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还设置了违约金条款,保障了赔偿能切实执行。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在于陈律师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及时调整策略,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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