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民间借贷纠纷源于原告蒋X与被告王X的情感与经济纠葛。2019年3月,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直至2020年4-5月分手。恋爱期间,原告多次通过多种方式向被告转账,还为被告代付多项费用。2020年6月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95000元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后又于2024年3月1日重新出具借条,将还款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还款,原告催收无果后诉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刘瑶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已承办近200件案件,此次受原告委托处理此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抗辩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称借条系恋爱吵架后被迫出具。刘瑶律师凭借在合同纠纷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梳理双方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她指出,尽管双方最初是恋爱关系下的经济往来,但经过被告两次出具借条确认,款项性质已转化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这一行为体现了刘瑶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关系时的专业能力,能够精准地从众多经济往来中理清借贷关系。
对于借条的效力问题,被告主张借条是被迫出具。刘瑶律师依据自身扎实的法律功底,强调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具并续签借条,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借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体现了刘瑶律师在法律适用方面的精准把握。
关于被告转账的性质,被告称转账是偿还借款,但刘瑶律师通过调查发现,被告转账均为每月3400元的固定金额,与双方约定的房屋贷款还款金额一致,并非偿还本案借款。这一调查结果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关键证据,展现了刘瑶律师严谨的办案态度。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并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165元由被告全部承担。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在未来,她将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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