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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律师驳回央企超付工程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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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8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2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141187270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853737012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陈颖律师具有十余年一线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及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 在刑事案件中,陈颖律师重视取保候审、不起诉、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关键节点,善于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问题及量刑情节中寻找有效辩护空间。在建设工程及民商事案件中,陈颖律师熟悉工程款追索、实际施工人纠纷、挂靠分包、工程结算、执行异议等常见复杂争议,能够结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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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举证和论证,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处理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该央企承接工程后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后以付款超约定价款起诉。难点在于理清复杂施工关系和责任主体。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央企全部诉求。
陈颖律师驳回央企超付工程款诉求

陈颖律师是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4年5月正式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她还是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深受委托人认可和好评。

在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中,该企业承接工程后,采用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给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同时,要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

吴XX和劳务公司面对起诉,陷入困境。他们找到陈颖律师寻求帮助。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进行了详细的举证和论证。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吴XX虽然在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他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等工作,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

陈颖律师进一步指出,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清晰的办案思路,将自己的观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庭。她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和证据的运用,让整个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吴XX和劳务公司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案件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陈颖律师执业十二年来,凭借专业能力和职业口碑,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还出现过对方当事人在后续遇到法律问题时,主动委托她代理的情形。就像在这起案件中,她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结果,再次体现了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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