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70岁的杨X被蒋X驾车撞伤,交警认定蒋X负全责。杨X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杨X委托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的郭笑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及蒋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9935.76元。然而,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提出质疑,且不认可院外购药和辅助器具费用,超龄的杨X主张误工费也面临困难。
郭笑云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经验丰富。针对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的质疑,律师结合原告出院记录、鉴定意见以及原告年龄、伤情恢复状况等因素,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八级伤残结论被采纳。对于院外购药和辅助器具费用,律师出示出院医嘱,证明其与伤情治疗直接相关,使法院予以支持。在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方面,律师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合理主张,为原告争取到更多赔偿。残疾赔偿金按八级伤残、10年计算获全额支持。此外,律师还成功主张鉴定费由侵权人承担,有效抗辩超龄农民误工费请求被驳回,并协调处理了垫付款问题。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62578.06元,蒋X支付鉴定费2280元,合计164858.06元。扣除已由保险公司支付给蒋X的垫付款,杨X实际获得赔偿款16万余元。该案表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面对复杂的争议焦点,律师通过精准收集和运用证据,合理主张赔偿项目,能够为超龄受害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