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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与某区公路局、某区交通运输局劳动争议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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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2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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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X入职某区交通运输局,后因政策清退离职,劳动仲裁部分请求获支持,刘X不服提起诉讼。韩蕊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梳理劳动关系,明确事实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某区交通运输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帮劳动者合法维权。
刘X与某区公路局、某区交通运输局劳动争议案胜诉

劳动争议的复杂漩涡中,当事人刘X面临着诸多困境。2024年,刘X所在的某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上级清退临时工的文件,决定对临时工进行清退,刘X也于当年8月26日离职。此前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此次变动仍让刘X陷入不安。劳动仲裁后部分请求虽获支持,可刘X对结果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工资差额等多项诉求。

此时,韩蕊律师介入此案。韩蕊律师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硕士,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有着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这使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展现出独特优势。在本案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梳理刘X与某区交通运输局之间的劳动关系。她精准地判断出某区公路局仅为代发工资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主体,而因政策调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法定解除情形。

韩蕊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由来已久。她曾成功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她总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理清复杂的劳动关系脉络。无论是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还是劳动法规的繁琐,她都能冷静应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在刘X与某区公路局、某区交通运输局劳动争议案中,韩蕊律师的专业和专注得到了充分体现。她以法为盾,以理为矛,深入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她与刘X保持密切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心理支持。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与某区交通运输局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区公路局仅为代发工资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政策调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法定解除情形,某区交通运输局应向刘X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韩蕊律师始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撑起一片法律的晴空。她深知,劳动争议案件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她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坚定前行,为更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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