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A和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高达十余万元,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他们面临着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的处罚。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孟翔律师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律师的核心论证
公司方(此处指公诉机关)的抗辩理由是被告A和被告B的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已达到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应按照法定刑区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孟翔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引用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
2.分点论证:可宽宥情节:当事人无犯罪前科,这表明其平时表现良好,并非惯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积极补救:当事人积极向被害单位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说明其有悔罪表现,愿意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自愿认罪:当事人自愿认罪,节省了司法资源,体现了其对法律的尊重和对自身行为的认识。
3.最终法律结论: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不应判处实刑。
仲裁/判决结果
某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各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成功实现了“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驳回了公诉机关其他不利于当事人的主张。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刑事犯罪领域,企业和个人常见的错误认知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认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会受到严重处罚。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即使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如果当事人具有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是可以争取缓刑的。
这对用人单位的警示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经营,避免触犯法律红线。对劳动者的启示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孟翔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显著。在证据组织方面,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最核心的证据基础。在法律定性上,他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精准论证各项量刑情节,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在庭审策略上,他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的可宽宥情节,成功将实刑辩护为缓刑,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避免监禁刑罚对家庭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同时,他还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推动法院作出合理罚金判决,兼顾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
刑事犯罪的判决结果往往影响深远,孟翔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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