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后抚养费支付问题引发的纠纷。审理法院是XX县人民法院。在这个案子里,原告是女生张XX,法定代理人是她母亲赵XX,被告是张XX的父亲张XX。
原告法定代理人赵XX和被告张XX原本是夫妻,他们在婚姻期间生育了女儿张XX。20XX年,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清清楚楚写着女儿由赵XX抚养,被告每月要支付1500元抚养费,一直到孩子学业完成。刚开始,被告也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从2023年3月起,他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了。原告张XX还是个未成年的在校高中生,母亲赵XX独自承担抚养压力,被告停付抚养费让母女俩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王敏利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就开始整理和核对关键证据,像离婚协议、离婚证、原告身份信息以及被告的支付记录等,通过这些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无力支付”的抗辩理由。王敏利律师指出,被告的支付能力问题不能成为他不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正当理由。而且原告正处在高中求学阶段,日常开销比较大,被告拖欠抚养费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原告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律师还强调,离婚协议中“直至学业完成”的约定,体现了双方对子女教育的长远安排,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王敏利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9年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500件,其中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领域的案件有3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敏利律师的代理意见。XX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被告从2023年3月起不支付抚养费,违反了协议约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XX要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27000元;还要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9000元;从2025年5月起,被告每月月底前要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到原告年满18周岁为止。案件受理费350元也由被告承担。
原本母女俩因为被告停付抚养费生活陷入困境,现在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按约定支付,这对母女俩来说是个很好的结果。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王敏利律师对证据的整理和在庭审中的有力辩论,让法院充分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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