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工地受伤俩公司推诿,这起工伤案咋破局

工地受伤俩公司推诿,这起工伤案咋破局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4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代表案例:3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覆盖江苏、安徽、浙江、上海等多个地区,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处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及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熟悉各地办案流程和政策标准,实战能力强,维权成功率高。
更多>
导读:陈步青律师曾代理廉X工伤案。廉X在工地受伤,俩被告公司互相推诿,均不承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陈步青律师指导当事人梳理证据,又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投保理赔材料。最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确认廉X与被告二存在劳动关系,为其后续主张工伤待遇扫清障碍。
工地受伤俩公司推诿,这起工伤案咋破局

工伤案件里,劳动关系确认常常是个大难题,廉X的案子就是个典型。廉X是原告,被告一是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是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廉X进入被告一承接的某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工地做木工,约定工资400元/天。可俩被告既没和廉X签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交社保。XXXX年X月XX日,廉X在工地因为雨天路滑摔倒受伤,被送去医院。因为被告没给他申报工伤,廉X只能起诉到法院,想确认和俩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一称已把木工劳务分包给被告二,和廉X没关系;被告二说廉X是承包班组人员,不是公司员工。廉X当时特别焦虑,自己受了伤,两家公司还互相踢皮球,后续的工伤认定和索赔感觉一点希望都没有。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的就是这种用工主体混乱、承包关系复杂、证据材料分散的局面。他先指导廉X梳理日常工作证据,像工作牌、微信工作群聊记录、工友证言等。不过,这些证据还没办法穿透两层分包关系,确定责任主体。于是,陈步青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亲自跑去保险公司调取关键的投保理赔材料。这一行动可以说是本案的转折点。

调取的材料里,有一份《劳动合同》明确写着用人单位是被告一,劳动者是廉X,合同期限也很清楚;被告一盖章确认的《情况说明》承认廉X从2023年6月20日起在其公司工作,9月23日在项目上受伤;《保险单》显示投保人为被告一,险种是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这些被告一自己盖章确认的文件,和它在法庭上否认劳动关系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在庭审中,陈步青律师用这些证据层层推进。他指出,虽然被告一把劳务分包给了被告二,但廉X实际进入的是被告二承包的工程,工作内容由被告二安排,生活费也是被告二代发,廉X和被告二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对于被告一,虽然投保理赔材料都是以它的名义办的,但没有证据表明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想法,所以应该把实际用工单位被告二认定为劳动关系主体。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认定,案涉装修工程的劳务部分由被告一分包给被告二,被告二是有用人主体资格的实际承包单位。廉X从2023年9月6日起进入被告二实际承包的劳务工程做木工,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根据他的工作和收入情况,他主张和被告二存在劳动关系有事实依据。虽然投保、理赔材料都以被告一名义办理,但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一和廉X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X》第七条规定,判决确认廉X与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X日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廉X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开始,廉X面对两家公司的推诿,觉得后续工伤认定和索赔没希望。现在,法院判决精准锁定了真正的用人单位,为廉X后续主张工伤待遇扫清了法律障碍。这个案子能成功,关键在于陈步青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的投保理赔材料,这些材料成了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