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当事人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涉及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工程款迟迟未付。当事人多次催讨无果,因部分小工程项目工程量小、资料不全,存在鉴定难的问题,若一并诉讼判决,可能因证据不足使部分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于是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争议点一:小工程项目欠款是否应支付
当事人认为劳务公司拖欠小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事实清楚,劳务公司应支付剩余的79503.50元。劳务公司则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法院查明,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等小工程项目,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法院认定,劳务公司拖欠小工程项目工程款的行为违法,应承担支付责任。
争议点二:大工程项目是否应一并处理
当事人希望通过诉讼一并解决所有工程项目的欠款问题。但孙启发律师审查发现,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大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一步核实和结算。法院认为,若一并处理大工程项目,可能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诉求无法实现,因此支持孙启发律师分案处理的策略。
争议点三:调解方案是否合理
孙启发律师提出调解方案,要求劳务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小工程项目的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劳务公司认为需要考虑。法院认为,该调解方案既为当事人尽快追回部分欠款,又为大工程项目的结算预留了时间和空间,是合理可行的。
整体判决结果
经过孙启发律师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当事人小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若逾期未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利息(以79503.5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LPR计算);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双方就小工程项目的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法律建议
在建设工程领域,签订合同要明确各项条款,包括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结算标准等。遇到欠款问题,及时收集证据,如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付款凭证等。若双方对工程量或工程款存在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诉求无法实现。
结尾
这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通过分案处理的方式成功解决,既为当事人尽快追回了部分欠款,又为大工程项目的结算预留了时间和空间。孙启发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正是多年积累的经验,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制定出“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的代理策略。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最优解决方案。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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