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历某彩礼32,221.6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见面礼部分不予返还),案件受理费762元,原告负担460元,被告负担302元。
这份文书背后,是祁月律师的专业付出与智慧博弈。祁月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接案时,面对双方已共同生活一年多的不利局面,祁月律师初步判断,要想为当事人追回彩礼,关键在于准确区分见面礼与彩礼,并锁定彩礼交付的事实。
证据收集过程中,难点重重。为了证明88,888元属于彩礼而非赠与,祁月律师收集了银行取款记录,以证明款项的来源和金额;还找到了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明确提及了彩礼的相关内容,这些证据有力地锁定了交付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证据对于认定彩礼性质起到了关键作用。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款项的性质和是否应该返还上。被告辩称款项均为见面礼(赠与),且双方已共同生活两年以上,视为结婚,不应返还。祁月律师则精准援引彩礼返还司法解释,向法庭阐述88,888元因数额较大、数字吉利,应认定为彩礼,应适用彩礼返还规则。同时,强调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依法应返还彩礼。
在这个具体环节上,祁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扭转了局面。法院最终采纳了祁月律师的意见,认定10,001元为赠与不予返还,但88,888元为彩礼,酌定返还70%,扣除已还3万,再判赔32,221.6元,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部分损失,有力维护了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祁月律师以其严谨务实的办案风格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带来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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