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以朱X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关联案件,被告人李X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这两项罪名,还和多名主犯一起审理,社会关注度高,量刑压力也大。具体情况是,20XX年,朱X为骗取国家助农创业贴息贷款,伙同李X等人虚构养殖事实、伪造材料,以李X名义申请贷款并获取贴息,构成诈骗罪;同时,朱X与李X共谋,以虚假入股合作社名义,挪用村集体资金130万元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因为这个案件和恶势力团伙案件捆绑审理,李X面临着较高的实刑风险,他和家属都十分焦虑,感觉未来一片灰暗。
李楠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后,就开始了大量的工作。他全面阅卷,卷宗内容很多,他仔细梳理案情。经过深入研究,他发现李X在两起犯罪中都是被动参与,作用极小,完全处于被支配地位,和朱X的主导作用有着本质区别。
李楠律师确立了清晰的辩护思路。第一,定性从犯。李X没有参与策划,没分得赃款,也没实际使用贷款与挪用资金,只是提供身份配合,起的是次要辅助作用。第二,认定自首。李X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依法构成自首。第三,积极退赃。涉案违法所得已经全额上缴,没给国家和集体造成实际损失。第四,认罪认罚。李X自愿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良好。第五,剥离涉恶关联。李X不属于恶势力成员,没参与任何暴力违法活动,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
庭审中,李楠律师重点论述了李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强调他被利用、被指使的客观事实,结合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明确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的观点。被告人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原本李X面临着实刑风险,可能要入狱服刑,现在却获得了缓刑,无需入狱,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的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
李楠律师执业期间,已经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板块。在刑事领域,他办理过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多类刑事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也有大量案例。像2025年,他为四级伤残老人涉嫌毁坏法院设备案精准辩护,实现从轻量刑;在民商事债权领域,帮债权人收回拖欠13年的借款本息,为企业追回62万货款等。
这个案子能成功为李X争取到缓刑,关键在于李楠律师精准地认定了各种从轻情节,并且清晰有力地在法庭上进行了阐述,让法院认可了他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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