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东跃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300多起案件,在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领域经验丰富。在他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处理时保险公司会提出医疗费应扣除非医保用药、误工费标准过高、交通费无票据不应全额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有误、鉴定费与诉讼费属于间接损失不予承担等抗辩意见,用人单位会主张已垫付部分费用不应重复赔偿。这些都是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冯东跃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围绕事故责任、保险赔付规则、伤残赔偿标准、用工责任承担等核心焦点,提交完整证据链,精准驳斥不合理抗辩,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法律依据与计算标准。他精准区分驾驶员职务行为、用人单位责任、保险公司赔付义务,明确各方责任边界;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全面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避免遗漏。
按照常规,由于保险公司和用人单位的抗辩,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原告的部分赔偿请求被驳回,比如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部分不被支持,误工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金额被大幅削减,鉴定费与诉讼费需原告自行承担等,最终原告难以获得足额赔偿。
但实际结果是,法院经审理,采信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司法鉴定意见,采纳冯东跃律师关于损失核定、责任划分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扣减已垫付费用后,向原告支付剩余赔偿款;同时判决保险公司向用人单位返还合理垫付款项;驳回原告其他不合理诉讼请求。本案最终实现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绝大部分依法获赔,伤残赔偿、后续治疗保障等核心诉求得到满足,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公正维护。与常规结果相比,原告获得了更充分的赔偿,核心诉求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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