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云南昆明的法律界,胡廷玺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新星。他曾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二十年,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投身律师行业,现为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部主任,同时担任昆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5年8月2日,胡廷玺律师受邀参与昆明广播电视台K1新闻综合频道普法进行时栏目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专题普法节目录制。这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知识上的深厚积累,更彰显了他在公众中的专业公信力和认可度。而他在经办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更是对其专业能力的最好诠释。在章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中,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章某家属委托胡廷玺律师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章某犯罪的唯一核心证据是一份鉴定意见,且缺乏其他直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胡廷玺律师秉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对卷宗进行了地毯式研读,敏锐地发现该鉴定意见存在真伪不明、程序存疑的重大缺陷。在庭审准备阶段,他与检察官就证据资格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因关键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依法撤回了对章某的公诉,章某重获自由。2023年的李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同样展现了胡廷玺律师的专业与负责。李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刑事拘留,该案系多人共同犯罪,且涉及境外因素,社会影响大,当事人面临较重刑罚。胡廷玺律师在半年内高频会见当事人达20余次,摸清案件全貌。他积极引导当事人认清形势,鼓励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及立功情节,最终对李某的量刑建议大幅下调,其实体刑期较原判减少了二分之一。2024年的罗某诈骗罪案,胡廷玺律师三赴北京海淀,制定了分阶段递进的辩护方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羁押必要性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坚持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提交相对不起诉申请。他紧扣“自首”与“情节轻微”两个关键点,据理力争。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胡廷玺律师还亲自将罗某从北京护送回云南家中,彻底解决了这场跨越两年的刑事风险。除了刑事案件,在普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中,胡廷玺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24年1月,他接受代理普某与A公司的纠纷,经过仲裁、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最终在2024年12月下旬,让普某收到A公司支付的187379.4元。胡廷玺律师从军人到律师的转变,始终秉持着“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坚守崇法修身、慎思明德”的执业理念。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治的信仰,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努力捍卫当事人的利益,弘扬法治精神,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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