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某XX筑器材公司与某XX材有限公司存在长期钢笆网买卖合同关系,双方主要通过微信沟通下单。第一笔交易顺利完成后,“工地张X”再次通过微信要求增供钢笆网,器材公司供货并开具发票,可XX材公司却拖欠剩余货款。A品牌运营公司为推广产品与XX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支付66.95万元服务费,XX公司承诺保底销售额达195万元,然而实际销售额仅48,789.53元,XX公司退还5万元后,剩余60余万元拖延不付。这两起案件,均由邹鹏鹏律师接手处理。
无合同供货维权困境
对于器材公司的案件,其核心难点在于双方第二笔交易未签署正式纸质盖章合同,所有下单指令都来自“工地张X”的微信账号,XX材公司可能以该人员非公司员工或其行为不代表公司意志来规避还款责任。邹鹏鹏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让她拥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面对这一复杂情况,她迅速拆解法律关系,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邹律师意识到,必须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凭借执业至今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积累的横跨不同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邹律师细致梳理了涉及两笔交易的所有微信记录、付款流水、增值税发票以及收料单。通过对比两笔交易中下单人员的一致性、付款路径的同一性,成功构建了“行为推定合意”的完整证据闭环。同时,邹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她深知在处理电子证据及商事合同纠纷方面,需要精准运用法律规则。她成功论证了原告作为守约方在交易中的“善意无过失”,使得被告试图通过“人员身份不明”来逃避债务的策略彻底失效。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工地张X”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XX材公司需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直播带货退款难题
A品牌运营公司委托邹律师处理与XX公司的纠纷时,邹律师凭借长期深耕合同纠纷领域炼就的应对各类复杂法律问题的实战能力,迅速投入工作。直播带货涉及多场次、多链接,数据统计复杂,邹律师指导客户整理了详尽的《直播销售金额统计表》,并将其与微信催款记录相互印证。由于被告在微信记录中未对数据提出异议,邹律师成功说服法院将该统计数据直接作为裁判依据。
在诉讼请求方面,邹律师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建议客户将逾期违约金的标准明确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既符合法律法规对违约金上限的要求,又最大限度地填补了客户的利息损失。同时,邹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深度解读,成功主张由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全部律师费,让XX公司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邹鹏鹏律师始终以维护委托人权益为核心,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和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了精准、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无论是面对无合同供货的证据难题,还是直播带货的复杂数据统计,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不愧是客户眼中“靠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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