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建工纠纷,施工方维权受阻
2013年,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承建高端住宅小区项目。施工期间,乙公司多次违约,逾期支付进度款,还将部分工程高价分包给第三方,导致XX集团于2017年被迫停工。2018年,乙公司接收剩余工程并完成收尾后交付业主,但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XX集团多次协商,乙公司以“工程未完工、质量有瑕疵、未结算”为由拒绝付款。此前XX集团起诉,因证据未完善、工程量鉴定未完成,法院未支持工程款诉求。
付红亮律师介入,全面攻坚证据
2022年,付红亮律师接受XX集团委托代理诉讼。他发现案件存在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零散,工程量和工程总价款争议大,乙公司抗辩理由多,标的额巨大举证责任严苛等难点。付红亮律师第一时间开展证据攻坚,系统整理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还原施工过程;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固定施工范围和工程量;核对付款凭证,剔除不合理扣款;结合乙公司单方结算单,明确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
庭审精准反驳,一审胜诉获支持
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乙公司核心抗辩逐一精准反驳。对于“一事不再理”抗辩,他指出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补充完整证据后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针对“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抗辩,提交乙公司自认结算单和关联案件生效认定的建筑面积,明确工程总价款,并指出乙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对于“违法分包、质量瑕疵”抗辩,提交工程验收记录和交付证明,证明工程已合格交付。一审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代理意见,判决乙公司支付一千三百余万元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二审稳守成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包括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扣款核算不当、诉讼主体不适格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针对上诉理由精准抗辩。重申乙公司结算单构成自认,一审采信合法;提交证据证明工程量认定有依据;逐项核对扣款凭证,指出上诉主张无证据支撑;依据合同相对性,明确XX集团诉讼主体适格。二审法院完全认可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建工纠纷中,施工方因部分证据未有效固定,导致在工程量和价款认定上未得到法院全部支持。而本案中,付红亮律师通过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严密庭审抗辩,成功为XX集团追回千万级工程款。这体现了付红亮律师在处理建工纠纷时,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围绕核心争议精准制定诉讼策略,能够有效突破对方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种操作逻辑在类似建工纠纷案件中具有较高的可复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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