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轴承买卖合同纠纷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是某轴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XX,委托诉讼代理人就是张琪律师。被告是某五金有限公司和公司一人股东夏X。
2022年2月到6月,原告给某五金有限公司供应轴承,总价款104430元。可被告只支付了4万元,还欠64430元没给。原告没办法,只能诉至法院,要求五金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夏X作为一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夏X则辩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且已经退货,要扣减相应款项。对于原告来说,这6万多的货款要不回来,资金流转就会受到影响,公司运营也可能出现问题。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法院在2022年9月立案受理,原告方在立案时就找到了张琪律师。当时原告法定代表人李XX十分焦虑,担心货款要不回来,公司会遭受损失。
张琪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原告提供的微信记录、增值税发票等证据。光是研究这些证据,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积极举证,向法庭清晰地展示了供货及欠款事实。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围绕证据说话。他知道,要让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就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所以他在庭审中,着重强调微信记录和增值税发票这些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原告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欠款的事实清楚。而对于夏X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和退货情况,张琪律师则通过分析夏X提供的证据,指出其证据的不足和不合理之处。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合同纠纷这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为镇江地区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这也说明他在法律事务处理上的能力得到了认可。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关于原告已履行供货义务、欠款事实清楚的代理意见。对于夏X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及退货抗辩,法院认为夏X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抗辩不成立。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某五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4430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夏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426元由两被告负担。
对比原告最初的处境,原本担心货款要不回来,现在不仅货款有着落了,还能拿到相应的利息,而且诉讼费用也由被告承担。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张琪律师对证据的把握和运用,通过充分的证据让法院认可了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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