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定县高桥镇海XX村的申某某、陈某某遇到了大难题。该村集体的牛圈转让后,第三人张XX等人占用公用牛路及空地,还办理了错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告多次反映问题,经复议、信X后仍未解决,通行受阻、房屋排水不畅的状况让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
刘冰律师接手此案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关键证据。他仔细研究各方提交的证据,包括原告提供的身份证、《卖房凭据》等,以及被告和第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被告颁证程序违法的核心问题。案涉地籍调查表无审核人签名及日期,土地登记审批表无具体日期,且被告在申请登记同日即完成颁证,未履行公告程序。刘冰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抓住这些关键点,为后续的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刘冰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千件,在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武定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10月27日作出的武集用(2002)字第XXX-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颁证行为,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一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村民的土地及通行权益。刘冰律师作为云南毓勤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责任护公正”的执业理念,日常仍在为各类案件忙碌,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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