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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用工纠纷:律师如何助劳动者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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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3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班兆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04人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23115751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77619405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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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8月27日入职餐饮服务岗位的劳动者,工作到2024年3月4日,期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还有加班情况。在劳动纠纷里,混同用工是常见难题,劳动者维权困难,很多人在仲裁阶段就败下阵来。这个案子里,劳动者先仲裁被驳回,后续又会怎样发展呢?
混同用工纠纷:律师如何助劳动者反败为胜

劳动者遇到的是一起混同用工下的劳动纠纷。他入职餐饮服务岗位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之后双方解除用工关系,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却被驳回。很多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容易陷入误区,比如没有及时固定加班证据,也不清楚混同用工的责任主体,导致维权困难。

南宁的班兆然律师介入后,开启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她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宣传账号、经营地址等证据,仔细厘清混同用工关系,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突破了主体抗辩。接着,她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她还逐字逐句翻阅劳动者的工作记录,查找加班的蛛丝马迹,并且与劳动者详细沟通,了解工作中的细节,以此来固定加班证据。

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班律师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张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追索加班工资。同时,她结合离职证据调整诉求,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以主张经济补偿,最终论证主体注销后的责任承继问题,确保劳动者权益可落地执行。班律师申请了证据保全,防止关键证据丢失。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在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919.54元、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共计759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应该在工作中及时固定好加班证据,比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最重要的是,当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不要轻易放弃。班兆然律师案子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为劳动者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遭遇劳动纠纷不用怕,及时固定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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