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安公司开始实施虚假陈述,2016年12月24日,这一行为被揭露。原告祁X因信赖该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虚假陈述实施期间购入股票,后股价大跌造成损失。祁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团队维权,一场复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就此展开。
徐晓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上海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其服务范围不仅覆盖上海核心地区,还代理全国范围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徐晓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秉持“专业深耕、精准赋能”的执业理念,专注于证券投资者保护等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
在接受祁X委托后,徐晓律师团队迅速行动。他们仔细梳理原告的交易记录,明确买入时间、数量及价格,结合中国证监会对各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精准锁定了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这一操作是解决此类案件的关键,因为只有准确确定这些时间点,才能进一步判断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损失由系统风险造成”“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无因果关系”等抗辩,徐晓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和专业知识,逐一进行了有力回应。他深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复杂性,这类案件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跨多领域专业知识,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高度依赖商业、金融与法律的专业判断。
为了确保原告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徐晓律师积极推动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损失进行量化核定。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依法推定其投资决策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系统风险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损失已通过专业模型予以扣除,核定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为95,119.41元。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投资差额损失及部分佣金、印花税损失,驳回被告主要抗辩理由,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徐晓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诸多痛点与难点,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也为上海乃至全国的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事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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