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困境。2015年3月25日,被告张XX、顾XX向第三人钱XX、范XX借款250万元,约定月息1.7%,被告顾XX还将名下房产抵押给第三人,并办理了公证和抵押登记。然而,到了2015年9月,第三人因资金需求将债权及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了王XX,被告也签字确认知悉此事。但此后,被告却一直未支付利息,也未归还本金。
施政,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有超500起案件的办案经验。他长期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对各类复杂案件有着深刻的理解。此次,施政律师接受王XX的委托,处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施政律师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梳理至关重要。他仔细审查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以及银行转账凭据等证据,确认了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第三人已实际交付借款的事实。同时,对于债权转让协议,施政律师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庭审过程中,施政律师凭借对行业规则和裁判口径的熟悉,清晰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依据。他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原告已取得要求被告按照《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履行义务的权利。对于被告提出的律师费过高的抗辩,施政律师强调,律师费是原告因被告违约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且金额低于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应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施政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张XX、顾XX归还原告王XX借款250万元,支付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并赔偿律师费7万元。若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可申请以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施政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他也凭借众多成功案例,成为了业内知名的律师,为众多委托人筑牢了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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