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的复杂战场中,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张XX与厦门某生物技术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就曾让张XX陷入绝境。2024年4月18日,公司以张XX“未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导致少售卖9.65万元”及“废品保管不当导致持续被盗”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XX认为解雇理由不成立,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虽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但驳回了竞业限制补偿请求,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
这起案件堪称疑难杂症。公司主张的“损失”缺乏客观标准与证据支持,《再生资源利用合作协议》约定的“当日回收市场价”未明确参考标准,公司自行援引的价格与初端价格差异大,不能作为损失计算依据。而且张XX仅为经办人员,对价格无决定权,不应担责。同时,废品被盗问题上,公司自身管理存在漏洞,却将责任归咎于张XX。此外,赔偿金计算基数和竞业限制补偿的认定也存在争议。
王俊杰律师,集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自2023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百余件,专注劳动、工伤领域。他凭借扎实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从独特视角切入案件。他深知在劳动纠纷中,证据的梳理和法律关系的厘清至关重要。于是,他决定从公司解雇理由的合理性入手。
在实战中,王俊杰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曾处理过大量劳动争议案件,这让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就是决胜的关键。他仔细梳理报价单、审核流程等证据,成功推翻公司的解雇理由,锁定违法解除。对于赔偿金计算基数,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年终奖属劳动报酬应计入赔偿金基数。在竞业限制补偿方面,他依据竞业限制协议及张XX离职后自行缴纳社保、领取失业金等履行事实,为张XX争取到补偿金。
另一起厦门某物业公司与黄XX的劳动争议案同样棘手。黄XX因未履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导致公司被索赔31800元,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黄XX的劳动关系,黄XX不服申请仲裁索赔多项费用。王俊杰律师精准锁定黄XX工作失职与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用《劳动合同》约定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明确条款,论证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他曾在处理劳动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知企业规章制度在劳动争议中的重要性。他通过梳理年休假记录、年终奖制度规定,全面阻断员工各项索赔请求。
最终,两起案件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张XX获得违法解除赔偿金140336.7元、竞业限制补偿18384.11元;黄XX的全部仲裁请求被驳回。王俊杰律师不仅是诉讼的赢家,更是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守护人。在劳动纠纷的复杂局面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拨开迷雾,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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