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龙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任,执业二十余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金融证券、合同纠纷等领域,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超500件。
在这起特大诈骗案中,被告人WX是硕士研究生文化,也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WX参与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面临着较重刑事处罚。
最初,当事人WX一方掌握的证据较少,对于自己在整个犯罪团伙中的地位、参与程度、行为内容及作用大小等关键信息缺乏清晰的证据支撑。而案件存在涉案人数多、卷宗体量巨大、案情复杂等难点,关键证据分散且难以梳理。
陈建龙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逐页查阅全案卷宗材料,详细梳理案件时间线、人员结构、资金流向、分工职责,明确WX在整个犯罪团伙中的地位、参与程度、行为内容及作用大小,区分主从关系。其次,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WX,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到案过程、涉案细节,核实其主观认知、参与动机、获利情况,听取其辩解意见,稳定其情绪,保障其基本诉讼权利。最后,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重点审查并固定WX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就量刑问题与公诉机关依法沟通。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诉方可能会强调WX参与了诈骗犯罪团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陈建龙律师则围绕定罪、量刑两大核心焦点,严谨举证质证,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强调WX在团伙中的参与程度、行为危害性相对较低,具备认罪认罚、坦白等从宽情节,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量,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建龙律师关于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的辩护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W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XX元;刑期自20X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WX退缴至公安机关的违法所得XXX元,按比例发还给288名被害人;法院认定W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量刑在同类被告人中处于合理区间。
陈建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全面阅卷梳理关键信息、会见当事人核实细节、挖掘从宽情节并与公诉机关沟通的方法论,通过这些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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