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21年说起。9月5日,曾XX进入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做批灰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给曾XX参加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9月13日,意外发生了,曾XX从铁架上摔下,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认定,这属于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到2021年12月12日。
因为工伤待遇和劳动关系的事没谈拢,曾XX先申请了劳动仲裁,又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就向一审法院起诉,提出了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诉求。一审法院支持了曾XX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护理费、病假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
可XX公司不服,提出了两个核心上诉理由。一是觉得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不对,认为曾XX没提供护理医嘱或护理期鉴定报告,而且后期住院是治疗自身疾病,跟工伤没关系;二是觉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不对,称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曾XX是唐XX聘请的,公司只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就算有劳动关系,曾XX工作不满一个月就受伤,没签合同是客观情况,工伤后没劳动所得,不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就在曾XX一筹莫展的时候,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的邓泳怡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邓律师迅速梳理二审核心争议焦点,核查一审案卷材料和上诉状,依据《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制定辩护策略。
对于护理费争议,邓律师用出院医嘱、病案资料证明曾XX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还强调用人单位没举证已提供护理,就得承担支付护理费的责任。对于二倍工资差额争议,邓律师通过工伤认定决定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应因劳动者工伤而免除,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应算在二倍工资差额里。
二审庭审上,邓律师沉着应对,清晰回应公司的上诉主张,精准出示关键证据。最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邓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条例,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工伤职工,就得支付护理费,一审认定护理费合理;同时,公司与曾XX存在劳动关系,未在用工一个月内签合同,就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一审核算的金额也合理。2023年12月19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XX顺利获得了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01184.97元。
这个案子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劳动者遇到工伤和劳动关系纠纷时,要注意保留关键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病案资料等。用人单位也得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承担应有的责任。
邓泳怡律师已在法律行业从业10多年,执业以来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她拥有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格外从容。她精准把握二审争议焦点,全面梳理证据,专业运用法律规则,高效应对庭审,最终成功为劳动者保住了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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