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许昌市,马XX的生活原本平静有序,然而一次工作上的卷入,让她陷入了一场涉嫌集资诈骗的风波之中。2021年,她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马XX及其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焦虑与恐慌之中。他们四处寻找能够为马XX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的人,而王瑞芬律师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一丝希望。
王瑞芬律师,198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南省许昌县人。她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她是河南国银(许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担任律所青年律师培训中心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还是许昌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她先后获得“许昌市2015-2019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度许昌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度许昌市律协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等荣誉。
本案由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侦查终结,以马XX涉嫌集资诈骗罪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王瑞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调查工作。她深入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马XX有利的线索。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以来,王XX利用许昌XX公司发展债权置换业务,后又成立河南XX公司,并招募马XX等人为员工,以“债权置换”为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马XX在2020年7月入职河南XX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网上商城,印刷制式空白合同和公司宣传册,给分公司邮寄合同、收据等工作,工作期间获利18000元。案发后,马XX已全部退出非法获利。
王瑞芬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着重强调了马XX在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她指出马XX只是公司的普通员工,在整个集资诈骗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系从犯。而且马XX无前科,是初犯,在案发后能够积极认罪悔罪,主动全部退出非法获利,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在检察院的审查过程中,经过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以及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程序后,检察院最终采纳了王瑞芬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检察院认为,马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且无前科,系初犯,认罪悔罪,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马XX不起诉。
王瑞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6多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集资诈骗案件中,为马XX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她的成功辩护不仅为马XX及其家人带来了生活的转机,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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