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XX年,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某物业公司起诉被告某某管理公司,要求其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拖欠的物业服务费、代收公用电费等共计32486元及滞纳金18980.2元,双方就被告是否应支付所欠费用及滞纳金产生了激烈争议。
在这起复杂的案件中,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参与调解。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广东珠海地区的民商事纠纷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郑捷峰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视行动为解决问题的基石。在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他深知调解的重要性,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郑捷峰仔细审查案件材料,深入了解双方的核心诉求,致力于平衡各方利益。
在沟通协商过程中,郑捷峰运用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对欠费事实及金额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认定。他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明确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32486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减少了双方的诉讼成本。郑捷峰律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通过亲历实务、深耕细节,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精准定性,为客户实现了合法权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在广东珠海的法律服务市场中,郑捷峰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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