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曾有盗窃及吸毒处罚记录的被告人甲X,利用前女友乙X出借的手机和暂存的社保卡,结合知晓的银行卡密码,窃取乙X信用卡内17000元。案发后甲X自首并全额赔偿取得谅解,后被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蔡泽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怀疑本案存在法定、酌定从轻从宽情节。他立即逐页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多次与被告人甲X面对面沟通案件细节,全面核实事实。通过这些动作,他发现甲X存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且与被害人曾为男女朋友关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蔡泽业。该律师结合案件证据及法律规定,确定了以法定、酌定从轻从宽情节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庭审中,围绕此思路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机关、法庭有效沟通。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甲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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