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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迷局:成功追回货款的法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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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8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俊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8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221053406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64302999
代表案例:3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债务纠纷,有过接近1000个案件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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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围绕一起保供物资款“三角债”案件展开。2022年上海疫情期间,XX公司供货后,吉贡XX否认买卖关系。黄俊华律师精准运用“表见代理”规则,收集关键证据成功论证,法院认定代理行为有效,判决吉贡XX支付7.1万余元货款。此案例为复杂交易中的买卖关系认定提供了法律借鉴。
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迷局:成功追回货款的法律启示

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关系的认定常因各种复杂情况而产生纠纷。就像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采购链条复杂,XX公司就遭遇了货款追讨难题。XX公司作为保供企业供应猪肉,孙X和张X通过微信群下单,XX公司供货并开具发票,吉贡XX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7.1万余元未付且否认买卖关系。

根据黄俊华律师在债权债务领域的办案经验,此类案件核心在于判断双方是否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在这个案件中,微信群聊天记录、开票信息、付款行为等证据表明,即使孙X、张X不是吉贡XX正式员工,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符合表见代理特征。

常见的风险和错误做法是,一些企业在交易时未保留足够证据,当对方否认买卖关系时,难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例如,不注重收集聊天记录、开票信息等关键证据,或者对交易相对方身份核实不清,就容易陷入货款难以追回的困境。

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黄俊华律师建议当事人注意,在交易过程中要重视证据收集。像聊天记录、发票、付款凭证等都要妥善保存。同时,要对交易相对方的身份和资质进行核实,判断其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当遇到对方否认买卖关系时,不要慌乱,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复杂交易环境中,买卖关系的认定不能仅看合同形式,发票、付款行为、交易习惯等都是重要依据。“表见代理”规则在解决此类纠纷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当事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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