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陈晓伟战绩斐然。他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表现出色,曾助力多起案件当事人从轻处罚。在一些案件中,他能快速理清案件脉络,高效制定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
在非吸类案件中,有两个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
先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丁XX、王XX等8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作为其中一员,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他们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陈晓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包括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业务宣传及承诺等。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进一步整体把握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他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辩护时,陈晓伟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意见,希望法庭减轻处罚。最终,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另一起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案件。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陈晓伟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辩护意见主要包括: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法院最终认定郝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与前一案例不同,本案的难点在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存在众多已判决生效的同案犯。但陈晓伟同样精准抓住关键,为郝XX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在这两个案例中,陈晓伟的独特作用显著。在证据组织方面,他通过会见当事人和阅卷,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为辩护提供坚实基础。在谈判策略上,他建议当事人退赔部分款项,以此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在法律适用上,准确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为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
从司法实践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年来呈高发态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加注重对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和量刑的合理性。对于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领域展现出高效、精细、策略灵活的职业特质。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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