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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丢失无凭证,律师举证追损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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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79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佳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5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31171974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668580816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专注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五大领域,深谙实务痛点。凭借大量成功案例经验,精准制定策略,高效推进案件。注重倾听您的核心诉求,理解困境与目标,以专业能力最大化保障合法权益,全程透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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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X公司委托慈溪XX公司运输PS板材颗粒,货物未送达,慈溪XX公司以支付运费和送货单签名为由拒赔。朱佳嫣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托运人付费不等同承运人完成义务,送货单签名无法证明货物交付。她协助法院调查,证实货物未送达。二审中,慈溪XX公司无证据证明交付,朱佳嫣律师强调其举证责任,法院采纳观点,XX公司获赔57120元及利息。
货物丢失无凭证,律师举证追损5.7万

运输合同纠纷中,货物丢失却缺乏交付凭证,往往让货主维权陷入困境。本案中,XX公司委托慈溪XX公司运输PS板材颗粒,货物却未送达收货人,慈溪XX公司以支付运费和送货单签名为由拒绝赔偿,双方陷入僵持。

2023年开始执业的朱佳嫣律师,服务于浙江宁波地区,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250余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她接受XX公司委托后,开始抽丝剥茧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

朱佳嫣律师首先明确,托运人支付运输费不能等同于承运人完成运输义务,送货单上“王X”的签名系慈溪XX公司工作人员或其雇佣司机所签,无法证明货物已交收货人。为进一步证实货物未送达,朱佳嫣律师协助法院向收货人C公司调查,查阅其20XX年X月至X月的入库单、电脑入库信息等,均未查到案涉货物的入库信息。

二审中,慈溪XX公司仍坚称货物已交付,但未能提供相应单据或其他证据。朱佳嫣律师强调,慈溪XX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货物交付收货人的义务,其主张已交付就应承担举证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佳嫣律师的观点,驳回慈溪XX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XX公司成功获赔货物损失57120元及相应利息。

朱佳嫣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成功破解货物丢失无凭证的困局,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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