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领域,成功办理案件800余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成果显著;刑事领域也有诸多成功辩护案例。她现任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杨慧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优势突出。在离婚纠纷方面,她调解效率高,在财产分割上经验丰富,能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无论是低龄儿童抚养权争夺,还是抚养权变更、抚养费追索及强制执行,她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原配维权/财产追回方面,面对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等案件,她能通过合法途径为原配争取最大利益。在婚恋财产纠纷中,处理“被小三”、恋爱大额赠与返还等案件也颇有心得。
在合同纠纷领域,杨慧律师精通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与起草等,能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在刑事辩护方面,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被告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
下面以一起因家庭暴力诉请离婚并获得损害赔偿的案件为例,详细展示杨慧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件类型为离婚纠纷,当事人王XX为原告,李XX为被告。2022年王XX与李XX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期间,李XX性格暴躁、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2025年3月,一次激烈冲突后王XX报警,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XX未有实质改变。2026年1月,王XX诉至法院,核心诉求为: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李XX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案件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要认定李XX的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二是王XX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需要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杨慧律师的策略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证明李XX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子女抚养方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的规定,主张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更为适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为王XX争取离婚损害赔偿金。在诉讼过程中,杨慧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告诫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通过合理的辩论技巧,向法院阐述王XX的诉求。
案件结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X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准予王XX的离婚诉请。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依法支付抚养费。同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李XX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它明确了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其次,施暴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可能面临不利推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再者,无过错方依法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得到司法支持,彰显了法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最后,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来说,提供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范例。
从司法实践意义来看,这类婚姻家事案件反映了社会对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视。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对于家庭暴力等行为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同时,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更加注重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杨慧律师在这类案件中的成功经验,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也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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