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兰州,朱XX受雇于某保洁公司负责清扫某区域马路,某保洁公司向某保险公司为名下员工投保雇主责任保险。20XX年,朱XX清扫马路时被张XX驾驶的摩托车碰撞住院。20XX年,朱XX以张XX、某保洁公司、某环卫管理处为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讼中撤回对某保洁公司、某环卫管理处的起诉。一审法院判令张XX承担各项赔偿一百三十余万元。因张XX无履行能力,朱XX又以某保洁公司、某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赔偿诉讼,一审法院以“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起诉,朱XX上诉,中院维持裁定。后朱XX向省高院申请裁定,省高院指令中院再审,中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判令某保洁公司承担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四万余元,朱XX不服上诉,上诉期间朱XX死亡,原告变更为其法定继承人路某某等人,中院审理后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朱XX15万余元,某保险公司不服委托律师处理。
刘磊律师自2020年开始在甘肃兰州执业,接手此案后,将保险合同条款以及朱XX事故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相关证据作为突破口。保险合同条款是书面形式,签订于投保时,详细规定了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因果关系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记录、治疗过程资料等,时间跨度从事故发生到朱XX死亡期间,以病历、检查报告等形式呈现。
刘磊律师是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兰州市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成员。从业以来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上亿损失。他深耕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擅长刑事辩护、保险合同纠纷等全类型案件。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保险合同领域的深入研究,使他能够精准把握本案中保险条款的适用以及事故与死亡因果关系的认定等关键问题,与本案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刘磊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朱XX死亡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疑点,医院的诊断记录和治疗过程资料显示,事故与朱XX死亡间隔时间较长,不能简单认定死亡是由事故导致。为了进一步明确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刘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申请了专业的司法鉴定。同时,他还仔细比对保险合同条款,提交了能够证明保险公司免责情形的相关证据。
20XX年X月省高院裁定再审,经省高院再审改判,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某保洁公司向路某某等人赔偿三十余万元。在结案前,刘磊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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