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兼刑事部主任刘学勤的桌上,时常堆满各类案件的卷宗。他执业虽仅数年,却已处理几百件婚姻家事、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
在孙X故意杀人、强奸案中,常规的做法可能是等待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而刘学勤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没有选择这条常规路。当孙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其辩护人提出各种从轻处罚的意见时,刘学勤深入研究案件证据。他没有被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酒后作案、过失杀人等理由所干扰,而是抓住关键事实。他指出醉酒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孙X在侦查阶段的供认与尸检报告相符,足以证明其杀人的直接故意;孙X所称被害人挑逗的辩解无证据支持。这种对关键证据的把握和对事实的坚守,同样体现在他处理的其他案件中。比如在一些婚姻家事案件里,他也会排除那些没有实质证据支撑的说法,专注于能证明当事人权益的关键信息。
在徐X与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吕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常规的诉讼思路可能是只起诉直接欠款人。但刘学勤没有这样做,他第一时间梳理案涉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的全流程事实,锁定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核心违法点,明确主张吕X承担直接付款责任、装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思路。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相关主体为第三人,确保案件诉讼主体适格。他全面收集、整理案涉《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工程款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第三人情况说明等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针对装饰公司的免责抗辩、吕X的上诉理由,他紧扣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指出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原则,以及吕X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某权威机构将“业务新秀奖”授予了刘学勤。该奖项对年轻律师的案件处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有着极高的要求,需要处理一定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并且胜诉率要达到一定标准。刘学勤亲力亲为的办案态度、独立判断的思维方式以及对细节的把控,恰好契合了这把尺子。他不承诺结果,基于事实和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建立标准化办案流程,保障了案件的处理质量,赢得了该奖项的认可。
刘学勤的这种办案方式,其实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生存和竞争法则。在法律领域,只有心怀敬畏、极致认真,独立判断、注重细节,才能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同时也能在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中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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