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辩护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从2009年开始执业的李鉴春,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处理过众多复杂的刑事案件,接下来为大家讲述几起典型案例。
曾有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由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以该工地需要脚手架为由,向公司租赁设备,却将部分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此前所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因故离开工地时,未清点场地设备,也未告知部分设备已用于他处。公司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以及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做了十多年这类纠纷,他见过太多因证据不足败诉的当事人,而这次他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张某辩护。
还有一起万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022年10月9日,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并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为从犯,且是初犯、偶犯,无前科。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量刑建议作出判决。从他2009年执业至今,经手的此类案件累计让不少当事人获得了轻缓处理。
另外,熊X与汤X、江甲等七人,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于2018年9月9日、12月19日在广西东兴附近两次偷越国境。熊X于2024年1月18日主动投案,后被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办理取保候审。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明确熊X偷越国境目的是办理驾驶证转换,在国外停留时间短,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与以非法就业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有显著区别。全面梳理从宽情节,如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行为已过多年且期间未再实施同类行为。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该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合同诈骗案中,通过全面细致的证据核实和精准的法律分析,明确区分刑民边界,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在各个阶段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从批捕阶段的有效拦截到起诉阶段的量刑引导,再到审判阶段的意见巩固,全程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在偷越国境案中,精准把握行为性质,结合刑事政策,通过专业沟通和书面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时终结诉讼程序。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民交叉案件,法院会严格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注重对主观故意的审查。对于涉银行卡类犯罪案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进行量刑。在涉边境类刑事案件中,会辨析行为动机与真实危害,结合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
结尾
普通人面临刑事指控时,往往会陷入困境,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该律师凭借证据链构建、关键时机把握、法律适用突破等综合优势,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无论是不起诉、不予批捕还是缓刑,都充分体现了其专业能力和辩护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