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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益争议中的证据攻防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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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54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崔易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20200311868431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咨询电话:1392535051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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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村民委员会打赢了涉及土地租赁的合同纠纷,成功收回原本被两家企业租赁的土地及地上资产。这场官司的胜诉离不开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崔易蓬。自2003年开始执业的崔易蓬,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纠纷和股权争议案件。
土地权益争议中的证据攻防战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为某村民委员会(简称“村集体”),被告为A企业和B企业。2013年,村集体经公开竞投将一处商住用地租给A企业开发建设,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还明确若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自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经村集体多次催告仍未足量支付,村集体因此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并支付欠付租金、逾期滞纳金和占用费等。

村集体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租赁协议》《租赁合同》,但对于两家企业具体的欠款金额及违约的确凿证据不够明确和完整。崔易蓬律师接手后,迅速展开证据补强行动。一是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包括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含律师函、催缴通知)、双方财务对账记录等证据,证实截至2021年10月,承租方欠款已达数百万元。二是明确解除节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中“逾期6个月未付租即视为自动违约”的条款,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时即告解除。

庭审中,承租方提出“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理由。崔易蓬律师则回应,欠租事实发生在疫情之前,且合同解除权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便不可逆转;承租方虽在诉讼中补缴了部分款项,但不影响对之前违约状态的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应得到尊重。另外,崔律师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明确已付款项优先抵扣欠付租金,剩余部分抵扣占用费,避免诉求虚高。

最终,法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分段计算至2022年4月8日止);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崔易蓬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主要有:一是全面梳理证据链,将涉及合同、款项支付、催款等方面的证据进行整合和固定;二是准确依据法律和合同条款,明确关键节点和法律适用;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诉讼主张,确保诉求合理且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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