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被告人A未经知名品牌方授权,收购旧手机翻新、组装后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涉案交易金额达百余万元,在法律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较高。公诉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起案件中,控方证据主要是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等,而被告人A面临着高起点量刑的困境。
此时,2002年执业的李晖律师接手了此案。执业至今,他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李晖律师首先对电商后台数据进行仔细梳理,逐笔核对每一笔交易记录,发现其中存在刷单、退款、未实际销售的部分。他通过调取平台支付记录、物流信息等进行验证,确定这部分金额应从涉案金额中剔除,这一发现为后续降低犯罪数额认定奠定了基础。
在审查过程中,李晖律师时就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案件的证据材料,他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又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发现部分笔录存在前后矛盾之处。他进一步与当事人核实,并结合其他客观证据验证,这成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重要突破口。
作为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李晖律师,还查证了案件相关的一些背景情况。他调取了当事人与品牌方的微信沟通记录,发现当事人有主动赔偿的意愿和行动。他申请气象数据等辅助证据,证明部分交易受客观因素影响未实际完成。然后通过申请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精确核算实际销售金额。同时,调取出勤记录等证明当事人日常表现良好。最后,对有疑问的证据进行笔迹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主要辩护意见,认定自首、退赃、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当事人未被收监,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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