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由于业务需求,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一开始获取的总量达到了XXX余条,经过筛选后还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后续当事人只是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的主体,既没有促成实际业务,也没有从中获利,之后还把留存的信息给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当事人甲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是在2025年7月3日提起了公诉。而当事人甲对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都没有异议,还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在这个案件中,关键证据就是当事人购买和留存的公民个人信息。当事人虽然主张购买信息是为了企业经营需要,但在陈述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是违规违法的。这一点就成了案件的转折点,导致其使用用途不能被界定为合法使用。
法院的认定逻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合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该按照司法解释中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来判断。但因为当事人的使用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所以只能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而当事人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因此构成了犯罪。不过,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并且有“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综合这些因素,法院最终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当事人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这个案子是由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代理的。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处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业务时,一定要确保使用用途合法合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获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触犯法律。同时,一旦涉及到法律问题,要及时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结尾
回顾这个案件,当事人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本以为会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最终却能获得缓刑,这离不开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辩护。赵骄虎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在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本案中,他前期努力争取不起诉,虽然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辩护时,他精准地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的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正是因为他多年来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在这个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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