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原告TX接到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立案通知。这起案件中,被告XX公司是XXX3号栋项目施工单位,TX乙为挂靠实际施工人。20XX年,TX乙将地下停车场、配电间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给原告施工,完工结算后工程款却一直未支付。
原告TX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是该律所副主任,已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经济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围绕工程欠款、挂靠责任、合同效力开展精准专业代理。她首先固定核心证据,收集了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关联案件判决书等,证实工程已完工、结算金额明确、TX乙以XX公司名义签字确认。在面对被告XX公司“项目已竣工、合同系事后补签无效”的抗辩时,她指出补签合同是对施工事实的确认,工程虽形式竣工但按现状验收,案涉工程包含在项目范围内,被告的抗辩违背客观事实。
张双意律师严密论证挂靠与连带清偿责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经营导致欠薪,应承担清偿责任,从根本上否定公司免责理由。对于被告提出的“表见代理不成立”的抗辩,她指出本案并非表见代理之争,而是违法挂靠、违法分包,XX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具有法定清偿义务。同时,她依法主张利息与诉讼费用,按结算约定与LPR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可执行。
在法庭上,张双意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缜密的逻辑,将被告的各种抗辩理由一一击破。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TX乙、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XXX元,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全部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被告TX乙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在这个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运用违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裁判规则,直击案件核心;全方位击破建筑公司拒付借口,胜诉含金量极高;成功锁定连带责任,破解执行难题。她以证据为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坚实支撑。多年来,她凭借稳定可靠的辩护效果、高度负责的执业操守,获得了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不愧是株洲地区专业扎实、务实靠谱、值得托付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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