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XX在被告承接的工地受伤,被告却以“临时雇佣”为由否认劳动关系,这让周XX的工伤认定和赔偿陷入困境。执业第4年的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本案关键在于突破被告设置的障碍。
为何专注工伤纠纷?
在陈步青律师看来,工伤纠纷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该领域法律关系复杂,不同地区政策和赔偿标准差异大。执业四年来,他参与办理大量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这使他熟悉相关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也坚定了他在这一领域深耕的决心。
证据链锁定劳动关系
面对被告的强硬抗辩,陈步青律师制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链锁定劳动关系”的诉讼策略。他指导当事人梳理证据,将证人证言、银行流水、沟通记录、送医记录、医疗费支付凭证等零散证据串联成完整证据链。在累计办理上千件工伤案件的经验告诉他,工资发放主体、工作内容范围、劳动成果归属等都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
庭审交锋与法律论证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坚称原告是“临时雇佣”。陈步青律师针锋相对,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强调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用工时间和合同签订情况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他扎实的证据和有力论证,让被告的抗辩无力。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周XX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此案后,陈步青律师将工伤案件中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审查要点进行了总结和完善。他的经验启示同行,在工伤纠纷领域深耕,需不断积累经验,以扎实的证据和法律论证为劳动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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