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彩霞律师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及社区治理等多个专业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责。于彩霞律师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7.8万元的损失。此外,律师建议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最终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向A支付31万元调解款,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使当事人无需经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降低了诉讼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还节省了诉讼成本。
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5月27日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于彩霞律师通过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律师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为名义股东A解除了代持风险。于彩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不同类型案件中都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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