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私教训练协议。根据约定,私教课程一共有9节,每节费用是280元,张X也支付了总计2520元的费用,不过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张X明确要求该健身公司指派王X作为自己的专属私教,可后来王X离职了。张X的法定监护人知晓此事后,明确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且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但公司拒绝了全额退款的要求,仅同意退还70%的费用。协商无果后,张X委托了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希望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是通过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这一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此私教服务是基于张X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才订立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现在王X离职了,张X又不同意更换教练,这就意味着双方已经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了,所以张X解除合同的请求是合法有据的。法院结合相关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的费用为1680元。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要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的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该公司负担。
车辆保险合同理赔纠纷
张X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13万余元,车辆使用性质是非营业。在保险期间内,张X的儿子李X驾驶这辆车,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了两名乘客,后来他们协商线下付款并取消了订单。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也损坏了。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进行理赔,还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还有评估费和诉讼费。
本案的核心争议是: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了车辆非营业的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不能据此免责。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X的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同时还对车辆损失的评估价格以及路灯修复费提出了异议。马学兵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构建了核心辩护逻辑:首先,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和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都和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并没有改变车辆的非营业属性;其次,事故当天虽然取消了平台订单,但还是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没有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最后,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评估机构也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该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法律建议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管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要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涉及人身属性的服务合同,像本案中的私教服务,要明确教练变更等情况的处理方式。在保险合同方面,投保人要清楚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情形,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定义,比如营运和非营运的区别,要了解清楚。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评估报告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律师助力胜诉
在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马学兵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在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中,马学兵律师精准定位“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通过整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帮助委托人成功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费用。在车辆保险合同理赔纠纷中,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马学兵律师从法律定义和本质出发,清晰划分非营业与营运的界限,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主张,为委托人争取到了8万余元的赔偿。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正是因为多年的积累和钻研,他才能在这两起案件中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委托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他还担任着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等多个职务,多重身份让他能从不同角度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马学兵律师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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