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湖北咸宁赤壁市,熊女士与张先生闪婚后育有两名子女。然而,婚后张先生长期对熊女士实施家暴,还拒付生活费。无奈之下,熊女士独自外出打工多年,期间与张先生失联。当熊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张先生却拒接电话、回避诉讼,这使得案件陷入僵局。
张丹华律师于2022年开始在湖北咸宁执业,她接下此案后,第一件事便是仔细研究全案材料。凭借集美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背景,她很快发现男方拒接传票这一阻碍程序推进的问题。于是,她协同法院多次上门蹲守,当场向张先生送达了诉讼文书,这一动作展现了她在程序推进上的果断。
之后,张律师将目光聚焦在家暴证据上。她发现熊女士保留的伤情记录以及双方分居的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于多年来的婚姻生活中,以书面记录、医院诊断等形式存在,内容详细记载了熊女士遭受家暴的情况以及双方分居的事实。张律师凭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双重专业背景,从不同角度审视这些证据,认为可以以此锁定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
在完成证据梳理后,张律师开始对张先生进行情感疏导。她以子女成长需求为切入点,唤醒张先生的责任意识,同时向他阐明家暴的法律后果,引用《反家暴法》第33条,促使张先生理性面对问题。
最终,在张律师介入后的7日内,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熊女士与张先生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子女安排,双方决定共同抚养,并细化了探视时间及费用分担。在结案前,张律师提交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和相关证据说明,为调解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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