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满心欢喜地通过遗产继承,依法取得了涉案宅院房屋的按份共有产权,而且法院生效判决也确认其享有大部分房产份额。本以为能安稳享受权益,可没想到,其中一名共有人长期独自占用整处宅院,独占使用收益,还拒绝向我方当事人支付任何房屋占有补偿;另一名共有人虽未实际入住、使用涉案房屋,但这复杂的局面还是让当事人犯了难。
普通人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陷入一些误区。比如,可能觉得都是亲属关系,不好意思去较真,或者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收集也可能不足。而且在法律方面,很多人不清楚按份共有人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有哪些权利,也不了解如何去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
这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吴云秀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吴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1811051245,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有着扎实的实务功底与系统化的办案思维。
吴律师首先依托生效判决锁定权利基础。她以在先继承析产生效判决为依据,清晰固定了当事人合法共有份额,从法律层面夯实了主张占有使用费的权利根基。接着,她专业举证市场租金参考依据,搜集同片区同类院落租赁价格佐证材料,为法院合理酌定占用费标准提供了有效参考,避免对方压低补偿金额。
庭审中,对方以房屋老旧、地理位置偏僻、家庭经济困难、亲属关系为由,请求大幅减免甚至不予支付费用。吴律师从物权收益法律规定出发,有力驳斥了对方的减免抗辩理由,驳回了对方的诉求。同时,她精准划分多方主体法律责任,清晰区分实际占用人与未入住共有人的责任边界,成功免除无使用行为一方的付款义务,精准锁定唯一责任主体。
法院审理后采信了吴律师的代理观点,认为按份共有人依法享有房屋使用及收益权利,长期独占宅院的一方,应当向其他共有权利人支付合理占有使用费;未实际居住使用房屋的共有人,无需承担付款责任。法院结合房产现状、周边租赁市场行情、当事人共有份额比例等因素,酌情确定每月固定补偿标准,判令实际占用方按月按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吴云秀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共有财产收益权益。她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要点,收集有力证据,合理应对对方的抗辩理由。吴律师执业多年,承办了众多案件,对于房产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她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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