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A先生、B女士追讨50万债权,一审胜诉后却被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上诉,这正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汪育倩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该律所成立以来,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汪育倩律师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自2019年执业后承办案件已逾300件。
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汪育倩律师全面梳理案情,制定针对性答辩策略。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确认转账记录与借款金额吻合,证人证言能还原借款过程,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这得益于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尤其是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对证据的把握十分精准。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汪育倩律师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该行为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她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运用,源于她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上诉人在一审申请公章鉴定后又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结合法定代表人还款承诺及利息支付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为实际债务人。在利息约定方面,律师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支付情况,主张约定为月利率2%。二审庭审中,她条理清晰地反驳上诉理由,得到合议庭认可。
汪育倩律师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习惯。她习惯将案件的各个细节反复推演,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漏洞。这种习惯源于律所早期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中形成的严谨风格,要求对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极致。在接手案件后,她会组织团队成员对证据进行交叉质证,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确保万无一失。
最终,法院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得到保障。案件结束后,汪育倩律师还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了解他们后续的情况,给予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接下来,她又将投身到新的案件中,继续在民商事领域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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