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湖北咸宁赤壁的熊女士找到了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结束自己痛苦的婚姻。熊女士和张先生是闪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但张先生长期对熊女士实施家暴,还拒付生活费。不堪忍受的熊女士独自外出打工多年,期间与张先生失联,而张先生不仅拒接熊女士电话,还回避诉讼。熊女士的诉求很明确,就是判决离婚,明确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方案,并让张先生承担子女抚养费。
2024年5月中旬,张丹华律师正式介入此案。张丹华2022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执业至今已经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不过在民商事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手案件后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就是仔细研究熊女士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女方的伤情记录、分居证据等。
张丹华在审查这些关键证据时,凭借自己集美大学法学本科的教育背景,对每一份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她发现女方的伤情记录可以很好地证明家暴事实,而分居证据也能有力地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时,她作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还从财务角度考虑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确保熊女士的诉求合理且有依据。在累计承办的百余件案件中,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婚姻家事纠纷,深知这类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张丹华确定了“程序强攻+情感疏导”的法律路径。她先是在男方拒接传票后,协同法院多次上门蹲守,当场送达文书,这是程序上的强攻。同时,她以子女成长需求为切入点,唤醒男方的责任意识,阐明家暴的法律后果,促其理性面对,这是情感上的疏导。张丹华作为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知在民商事纠纷中,调解是一种高效解决矛盾的方式。
张丹华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贯事实操作习惯是先从程序上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通过合法的手段送达文书、锁定关键证据。然后从情感上进行疏导,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将“对立诉讼”转化为“共同育儿合作”,避免子女亲情割裂。她始终坚守“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最终,在张丹华律师的努力下,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共同抚养子女,细化了探视时间及费用分担,从律师介入到完成调解仅用了7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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