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XX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潮州XX投资有限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工程保修金的返还条件是否成就,对方以工程质量未达标准、未通过合格验收为由拒绝返还保修金,并提供《某花园精装房屋部分问题汇总表》作为证据。XX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面临举证困难的困境,委托杨静律师代理此案。杨静律师2020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宗,在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接手案件后,杨静律师首先对《工程验收证明单》上余X和李X的签名笔迹进行逐页比对。发现签名笔迹流畅自然,无明显涂改痕迹。为验证签名真实性,她联系专业笔迹鉴定机构进行初步评估,结果显示签名具有较高可信度。这一发现为后续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提供了重要依据,确定了以证明验收证明单有效性为核心的策略。
接着,杨静律师通过查阅合同和相关文件,锁定工程验收日期。发现验收日期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起始范围内,且已过保修期。她通过调取施工日志和监理报告进行交叉验证,进一步确认了日期的准确性。这使得在辩论中能够明确指出保修金返还条件已成就。
为了获取更多有利证据,杨静律师调取双方微信沟通记录。发现其中有关于工程验收和质量问题的讨论,发包方虽提出部分问题,但施工方已及时处理并得到发包方认可。她对记录进行整理和标注,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增强了己方主张的说服力。
考虑到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杨静律师申请气象数据。发现施工期间天气条件符合施工要求,排除了因恶劣天气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可能性。这一证据进一步反驳了发包方关于工程质量未达标准的主张。
杨静律师持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核实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成品。发现所有材料均有合格证明,且与合同约定相符。这有力地回应了发包方关于材料未检验确认的质疑。
同时,她调查施工人员考勤记录,确定施工进度和时间安排。发现施工过程符合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不存在拖延或违规操作的情况。这为证明工程按时完成且质量合格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为确保《工程验收证明单》的证据效力,杨静律师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果确认签名真实有效,进一步巩固了己方证据链。
杨静律师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丰富的经验使她在审查证据时更加敏锐。她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熟悉建工领域的裁判规则和证据标准,为案件的成功处理提供了专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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