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怎么也没想到,曾经美好的婚姻会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他和某乙在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有了儿子某丙。刚开始,两人感情还不错,可后来因为性格差异大,经常争吵。从2012年2月开始,两人就分居了,一直到2018年。某甲实在觉得过不下去了,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离婚,让儿子某丙由自己抚养,还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坚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这时候,某甲经人介绍,找到了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的盛春龙律师。盛春龙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等法律事务。自2011年起,他就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分析了案情,并指导某甲进行证据收集。首先是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要是实在没办法举证,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比如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另外,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
关键一步是,盛春龙律师把这些收集来的证据,按照关联性和证明力进行了整理和归纳,以便在法庭上能清晰地呈现出来。
后来,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决准予某甲和某乙离婚,离婚后,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某甲的诉请得到了支持,他胜诉了。
这里普及一个法律常识,根据婚姻X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判决下来后,某甲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他很感激盛春龙律师的专业帮助,也明白了在婚姻出现问题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重要。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他也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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