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矛盾初现,一审异议发声
余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一审。控方指控余某某参与寻衅滋事的主要依据是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但这些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矛盾重重,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正是凭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素养和自2017年起深耕刑事案件的经验,杨龙律师敏锐地捕捉到证据链的缺陷。在一审中,他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指出证据未达到刑事诉讼“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作为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他在法庭上逻辑清晰、言辞犀利,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上诉重审博弈,程序瑕疵凸显
余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然而,首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并未退缩,他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在二次上诉时,杨龙律师发现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该程序瑕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这一发现体现了他作为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的严谨和专业。最终,XX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补充辩护出击,终获撤案胜利
再次重审时,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他凭借担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积累的非诉经验,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某某的起诉。作为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杨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坚持得到了认可,余某某的刑事追诉程序至此终结。
实操建议
1.拿到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像杨龙律师一样对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找出证据链的缺陷。
2.会见当事人时,不仅要了解案件经过,还要核实关键事实,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3.重视程序合法性,一旦发现程序瑕疵,要及时在辩护中提出,这可能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
4.面对多次重审和上诉,保持坚定的信念和专业的态度,不断补充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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