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涉案资金包含吴X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之后,苏某的家属找到了在湖北黄冈麻城市执业的项婷律师。麻烦在于,本案涉案金额41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苏某面临着可能入狱服刑的局面。
苏某到案后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全额退赃,还缴纳了补偿款,但要争取缓刑并非易事。苏某家属跑了不少地方,也咨询了很多人,始终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后来,他们找到了项婷律师,事情开始有了变化。
项婷律师接手后,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她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引导苏某认罪认罚,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基础。同时,项婷律师积极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此外,她充分挖掘苏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并且,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适用速裁程序。这些动作慢慢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苏某对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2021年10月,被告朱某将建房木工工程承包给原告万某,完工结算后,朱某出具欠条却一直拖欠32500元劳务费。2025年8月,万某委托项婷律师起诉。项婷律师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被告经传唤未到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及诉讼费。
案子办完后,苏某的家属对项婷律师感激不已,他们说遇到项律师是苏某的幸运,让苏某能有机会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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