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孟XX与孟XX、孟XX因家庭分家析产产生纠纷。孟XX与孟XX、孟XX系兄妹及叔侄关系,此前经析产诉讼和家庭协议,孟XX与母亲孙XX获东院房屋拆迁权益及两套安置房。2017年X月X日,四人签订家庭《协议》安排相关事项。孟XX起诉请求确认涉案房屋权益归其所有,一审胜诉后,孟XX、孟XX不服上诉,主张协议是赠与合同、孟XX未尽赡养义务、补写条款无效等。
接手本案的,是2000年开始执业的李同红律师。该律师在审查过程中,对协议的性质产生怀疑。为查证,律师逐字逐句翻读《协议》,发现协议内容涵盖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多个事项,各条款紧密相连,具备“基线数据”特征,即各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并非单一的权利转移,更符合分家析产协议性质。
同时,律师调取孟XX支付20万元补偿款的银行流水,并向社区工作人员及邻居取证,制作了《赡养情况证明材料汇编》,证实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且独自办理丧葬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与孟XX、孟XX所主张不符。对于补写条款,律师查阅各方实际履行情况的记录,发现补写内容已实际履行且未遭孟XX、孟XX异议。
经上述查证,律师明确:《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协议,孟XX已履行赡养义务,补写条款也不影响协议性质。最终,二审法院采信了律师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同红律师承办逾1000件案件,其中800多件为婚姻继承类案件。他认为,家事纠纷案件证据繁杂,下一步将构建“家事纠纷证据审查清单”,以更高效地办理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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